只做红波段__拼成的公式[其他软件公式]
相关标签:
我在用太子波段时发现不够完善,想到利用千钧老师的DDX里的DDX1作提示,于是拼成该公式.在此向两位原码作者致谢!
{只做红波段}
N:=20;jj:=(HIGH+LOW+CLOSE)/3;qj0:=vol/IF(HIGH=LOW,4,HIGH-LOW);
qj1:=IF(CAPITAL=0,qj0*(jj-MIN(CLOSE,OPEN)),qj0*IF(HIGH=LOW,1,(MIN(OPEN,CLOSE)-LOW)));
qj2:=IF(CAPITAL=0,qj0*(MIN(OPEN,CLOSE)-LOW),qj0*IF(HIGH=LOW,1,(jj-MIN(CLOSE,OPEN))));
qj3:=IF(CAPITAL=0,qj0*(HIGH-MAX(OPEN,CLOSE)),qj0*IF(HIGH=LOW,1,(HIGH-MAX(OPEN,CLOSE))));
qj4:=IF(CAPITAL=0,qj0*(MAX(CLOSE,OPEN)-jj),qj0*IF(HIGH=LOW,1,(MAX(CLOSE,OPEN)-jj)));
DDX:((qj1+qj2)-(qj3+qj4))/sum(vol,60)*1,COLOR00aaaa,LINETHICK0;DX:=ma(ddx,5)*n;
DDX1:sma(DX,3,1)*10,COLORyellow;
{变色}
if(DDX1>ref(DDX1,1),DDX1,0),Circledot,COLORYELLOW,LINETHICK1;
if(DDX1<ref(DDX1,1),DDX1,0),Circledot,COLOR00FF00,LINETHICK1;
{只做红波段}
VAR1:=EMA(CLOSE,13)-EMA(CLOSE,55);
VAR2:=EMA(VAR1,3);
VAR3:=VAR1>VAR2;
VAR4:=VAR1<VAR2;
牛熊分界:0,COLORwhite,LINETHICK2,POINTDOT;
STICKLINE(VAR3,VAR1,VAR2,4,0),COLORRED;
STICKLINE(VAR4,VAR1,VAR2,2,0),COLORGREEN;
DRAWTEXTREL(3,10,'先看月红,再周红,放进自选股,日线也翻红时,买点到!大盘月线翻红时,牛市到.DDX1先知顶底.'),colorWHITE,LINETHICK2;
另发个短文给股友见识一下:运用公式心中才有数!唯有趋势波段为真.(尽管是拉升出货,价升趋势才是盈利之宝)
快手”周建明 利用虚假申报一分钟牟利万元
周建明"手快"。中国证监会为他开出了我国证券市场第一张"利用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"操纵市场的罚单。
即便在见多识广的案件审理人员眼中,浙江人周建明也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,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看,他演绎了我国证券市场虚假申报市场操纵第一案。
平均每小时获利近60万
传统市场操纵几乎必有对倒拉抬一节,不砸进真金白银,股价很难配合操纵者实现上涨。相比之下,周建明的手段更高,高在不用真金白银、只动动指头,就让股价上涨。
这"法术"的秘诀就在买卖力道上面。目前常用的行情软件,一般在当前成交价上下显示若干档买盘和卖盘,在普通投资者看来,买盘大则股价可能上涨,卖盘大则股价可能下跌,这是对短期股价走势判断的常理。依此常理,若看到成交价下方的大买单频频挂出,焉能不尽快对成交价上方的卖盘做出呼应?呼应一成,成交价自然走高。
2006年6月26日,想来是周建明得意的一天。在当日上午10时41分至11时02分的短短21分钟内,周建明控制的账户对"大同煤业(601001)"股票共挂出61笔总计4009万股的买单。粗略计算,其间每100股买单中,周建明就挂了近82股。随着股价的上涨,周建明挂单的买入价格从第一笔的10.22元提高到第61笔的10.59元;买单价格的不断提高,反过来又促使股价不断上涨,一个完美的循环建立起来。到11时02分,周建明以10.36元卖出99.9万股,完成了拉抬股价出货的过程。
通过挂出大买单拉抬股价的风险在于成交,如果一个买单驻留时间过长,又恰好碰到同价位的卖单,自然就会成交,而一旦成交价格并不满意,操纵者岂不赔了夫人又折兵?周建明深谙此理,在挂单的同时不断撤单。调查显示,在上述操纵过程中,周建明的61笔买单在10时42分至11时04分全部撤掉,平均每单驻留时间1-2分钟,最短驻留时间仅有31秒。而其99.9万股的实际成交,就发生在最后一个买单撤掉8秒后。成交后的10秒钟,周建明故伎重演,再次挂出共计90万股的买单,并在11时08分前全部撤单,最短的买单驻留时间仅25秒,此时,他再次以10.36元卖出333万余股。
小结一下,周建明此次操纵,在21分钟内连续挂单61笔,并在26分钟内连续撤单,实际卖出股票433万余股。21分钟,周建明完成了100多次虚虚实实的操作,所谓"快手",即由此而来。
"大同煤业"虚假申报操纵,只是周建明在2006年1月至11月期间的一笔买卖而已,他在11个月内,对"四川路桥(600039)"、"G同科"、"G中海"、"嘉宝集团(600622)"、"中纺投资(600061)"、"上海医药(600849)"等15只股票实施了操纵。以买单驻留时间计,最短的一单仅驻留7秒钟--不过是佛教所说的"弹指之间"而已。
尽管周建明被认定在11个月内操纵了15只股票,但经统计,其依靠虚假申报拉抬股价的核心作案时间仅为3个小时左右,若干的"弹指之间"相加,周建明共非法获利176.22万元,平均每小时获利近60万元,也就是说,平均一分钟就能赚到1万元。
新型操纵案拉响警报
"周建明案是新型的操纵案。"主审此案的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介绍说,在传统操纵案中,不法分子大多分以下几步完成操纵过程:首先,在选定股票后利用一段时间建仓,在保证价格基本平稳的基础上买入大量股票;而后,在自己控制的多个账户之间,以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进行对敲并拉抬股价;最后,在股价拉升、投资者跟进的情况下出货。因此,在传统操纵案中,不法分子需要投入巨额资金,掌握巨量筹码,才能通过对敲对价格施加较大影响,出货时如果操作不当,巨量筹码反而会成为负担,造成浮盈大幅缩水甚至形成亏损。传统操纵案历时往往较长,"甚至有时间跨度长达1000多个交易日的案例。"
而短时、多次的周建明式操纵,则基本不存在上述问题,之所以称其为"新型",其实很好理解--虽然也要建仓,但筹码不必太多,建仓期不必太长,投入资金也不必过巨;虽然也有拉抬,但并不需要控制多个账户进行对敲,也不需要再行投入资金,仅依靠频繁申报即可达到提高股价的目的;虽然也要出货,但出货期并不漫长,短则几分钟、长则几十分钟就大功告成。
证券法律人士杨兆全律师认为,个人寻找新的投资赚钱技巧本无可厚非。但是创新与技巧绝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。周建明案对证券市场的破坏作用是显而易见的。因此,面对操纵行为的升级,犯罪类型的更新,监管部门坚决而及时的打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。<!--++ plugin_code qcomic begin--><!--++ plugin_code qcomic end-->
公式导入教程: 【通达信公式源码导入方法教程】 【同花顺公式源码导入方法教程】 【大智慧新一代公式源码导入方法教程】
有思路,想编写各种指标公式,交易模型,选股公式,还原公式的朋友
可联系技术人员 QQ: 262069696 或微信:cxhjy888 进行 有偿收费 编写!(注:由于人数限制,QQ或微信请选择方便的一个联系我们就行,加好友时请简单备注下您的需求,否则无法通过。谢谢您!)
(注:由于人数限制,QQ或微信请选择方便的一个联系我们就行,加好友时请简单备注下您的需求,否则无法通过。谢谢您!)
相关文章
-
没有相关内容